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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.洪爷

丽用几乎痴迷的目光,紧紧锁住眼前近在咫尺的那张好看到极致的脸,不管那眼神多么冰冷,但眼内却只有她一个人的倒影,没有别人。这是第一次,聂云枫完完全全正视自己,而她求的就是这。

其实她比洛夏还要早见过聂云枫,开学军训的那次并不是她第一次见到他。那年暑假有一次与洛夏约了去逛街,她总是先到的那个,站在约定的地点,忽然后面有人拽她脖子上的链子,那是去年过生日时妈妈买给她的一条玉坠子。她拼命护住,立即感觉到头皮一痛,那个坏人竟然揪她头发,就在她快撒手之际,那人忽然就松了手。

回头一看,原来他被一个年轻少年一拳打在了地上,那个少年就是聂云枫。当时他打跑坏人后就转身离开了,而她愣在当场也没反应过来。所以当在学校再见他时,没有形容词来描述她心内的欣喜。但很快就发现这个少年的目光是停留在洛夏身上,每一次他站在小树林边看洛夏,而她则坐在教室里偷偷看他。

与聂云枫真正走近是为了帮他与洛夏传递纸条,上面的每一句话她都悄悄地坐在洛夏旁边偷看到了,回家后就拿本子记下来。明知道自己只是他们之间的桥梁,可是因为能够获得他的一个眼神,一个笑容,她都甘之如饴去做。放假后,纸条没有再传递,他时常会约自己出去,打听的是有关洛夏的事,说的是洛夏这个人,哪怕是小吃街上从头吃到尾,他眼闪翼的光也是为了洛夏。

她不明白,为什么明明是自己先认识聂云枫,也是自己先在学校注意到他,更是先喜欢上他,为什么最后所有的一切都还是给了洛夏?她不就是有一个好的家世,好的相貌吗?如果除去那些华丽的外衣,不过与她一样平凡。

可能老天听到了她的祈祷,真的收回了对洛夏的赐予,她被赶出了洛家。看着她在学校受人排挤,心里就不由觉得高兴,曾经高高在上的公主,如今也不过是个落魄女。然而高兴没多久,就听到她说现在与聂云枫住在一起,她不信,那天放学后有意缠着洛夏去了他家。房子虽然简陋,但收拾得很干净,就像是爱的小屋,而洛夏完全以主人姿态自居。

原来洛夏即便不是公主,还是被聂云枫那么宠爱着,喜欢着。就像此刻,他来为洛夏伸张正义吗?还是来报复自己?

“聂云枫,为什么你的眼里从来都只看得到洛夏,却看不见我?”从第一次街头相遇起,你都不曾真正像现在这般正视过我。丽在心默默添了一句,此时她的眼神凄然,泪眼欲滴。

聂云枫眸光流转,立即看出这个女孩眼对自己的情意,难道是......立即一阵心痛袭来,洛夏所受的罪都是因为他?是他太大意没有留意到丽的情绪变化,更粗心到居然让这种情绪蔓延引祸到洛夏身上。脑浮现那天巷子里洛夏浑身是血气息微弱的样子,双眼立即射出寒光,伸手就扣住了丽的下巴,用力捏紧,冷酷地回:“你配吗?”

随后狠狠往旁边一甩,丽直接被甩到了地上,跌坐在地。

今天她要不是女人,而且还是个学生,他绝对会把她打到残废,就是如此也不足以让她抵偿洛夏所受的罪。

丽抬起头绝望地看他:“难道你就从来没有在意过我?”

聂云枫的回应是怜悯的眼神,这样的人根本不配他多费口舌。转过身,只留冷漠的背影,和丢下一句萧冷的话:“秦丽,不要再让我看到你!也警告你,从此以后离洛夏远一点,否则,后果不会是你想知道的。”

这件事的发生,最大责任在于自己,然而洛夏在学校依旧存着潜在的危险,看来等她伤好后回校,每天必须得抽出时间来接送。他绝不容许再有一次这种事情发生!

校门口的角落,丽还坐在地上,凝看那抹身影在视线里消失。森冷的语气透着股她不懂的气息,即便是发现他居然知道自己全名,也不再觉得欣喜,反而周身全是寒意。从来都觉的聂云枫温润如玉,却发现他似乎......有着另外一面,这个不为人知的一面,令她觉得害怕。

没过几天,秦丽就转学了,彻底从这所学校消失,而这时洛夏还在家养伤,自那以后,她再也没见过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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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被洛夏撞见后,聂云枫停了一段时间打拳,但一个礼拜后接到管事的电话,他还是去了。这次去跟管事也谈好,每周会过来打两到三次,每次也最多接两场拳。

他会再三确定,洛夏是真的睡着了才会离开,离开的时间不会太长,通常若第一场遇到难缠的对手,拖了一段时间,就不会再打第二场了。相比以前,可能来钱少了,但幸而洛夏不用住院,省去了一部分医药费,也不用再像那时般拼命了。

却也因为如此,他的名声似乎在黑市拳场传扬开来,无论是拳手还是观众,都知道有个叫聂云枫的小伙子,功夫超凡,基本难逢敌手。

于是,就有了他与洪爷的第一次相见。

聂云枫被管事领着走进办公室,只见一个四十岁左右,嘴角挂着笑,眼却暗藏狠厉光芒的男人,坐在老板椅内打量他。他并不知对方意欲作何,刚才管事只说带他见个人,却一眼就看出这人身份不凡。而办公室内还站着十多个壮年男人,一看就是保镖或打手性质的。身旁的管事恭敬地唤了声“洪爷”。

顿时心一凛,若在以前,他还没接触黑市拳,可能不晓得洪爷是何方人物,可如今打了这么久的拳,自然是听说过“洪爷”这个称号了。

洪爷叫洪景天,据说纵横柔城黑市已经二十多年,地位一直无人可撼动。旗下经营着许多家夜总会和地下赌场,更在夜总会的地下室内开着一个黑市拳击赌局。在当时的背景情况下,像洪爷这种地位与财富,完全没有人敢跟他呛声。

那时流传着这么一句话,你可以不叼警察,但是却不能得罪洪爷,因为警察最多抓你坐牢,而洪爷却会要你的命。这是柔城黑市的一条不成的规矩。

其实无论是什么样的城市,发达还是不发达,都存在着这么一个地下的阴暗世界。

就在聂云枫心里暗自计量着时,洪景天也在审视着眼前这个看起来还有些稚嫩的年轻人。简单的白色T恤,洗白了的牛仔裤,甚至膝盖处还有着破洞。但这些都无损他的气质,看似平和的气息多了一种沉敛的倨傲,初步估计,这个年轻人不会超过二十岁。

注意他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,可以说在场子里聂云枫三个字算声名赫赫,据说是屡战屡胜,从没有过败绩。洪景天朝站在两旁的手下使了个眼色,立即那群人招呼也没打就朝聂云枫攻去。

突如其来的变化,聂云枫微有讶异,但却面无惧色。嘴角牵起一个细小的弧度,在拳快到跟前时,干净利落的还击,就像他每一场的打拳,面对强敌,从容不迫。其实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对手,首先得自己有信心,用气场先震住对方。

而不能因为人多势众,自个先心虚,这样的话就不用打了,气势上已经先输了一半。只打过几招,就发觉这批人虽然要比外头的混混强了许多,但也不是都手底下练过,所以他出招有收有放,挥洒自如。很快,十来个人都躺在了地上。

“啪――啪――啪”掌声传来,洪景天满意地鼓掌。很显然,眼前这个年轻人出拳的架势是练家子,只是那利落的身形,却让他想起一个人来。

“很专业的自由搏击,没想到我这场子里还有这样的高手。”停顿了一下,忽然问:“认识向君帆吗?”聂云枫漠然不语,他只想迅离开,虽然年轻,却也知道洪爷不是他可以得罪的起的人。

管事脸色一变,刚想开口喝斥,却被洪景天横了一眼,立即闭了嘴。他倒是很欣赏这个年轻人的性格,“你在这里打拳,一场拳赢了也不过是500块钱,我这里有五万,今后跟着我混,缺钱了只管跟我拿,怎么样?”

他们混黑的,对这种身手很好的人,可谓求才若渴。

他识人无数,从这年轻人的神色里,可看出他与那向君帆没有任何关系,否则他的眼不会一点波动都没有。

一打五万块钱被扔在了桌上,滑倒聂云枫站的位置,他迟疑了几秒,走上前,拿过那钱在手里掂了掂,垂了目光轻唤:“洪爷!”

对他来说,这是一个机会,天秤上的砝码太过悬殊了,不光是钱的问题,还有他一直渴求的强者权利。这个世界是强权的世界,洪景天丢给他一个机遇,他必须要牢牢抓住,打拳不可能是一辈子的事,而且风险也大。跟着洪爷,只要他肯拼,总有出头之日的那一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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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暗的手,肆无忌惮向你张开,根本无法逃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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